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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
教学督导员是配合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工作安排,乐球体育聘请的对乐球体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、检查评价的专门人员,由乐球体育从富有教学经验、学术水平高、责任心强的离退休体育教练中聘任,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如下:
第一条 在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和乐球体育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的领导下,参与乐球体育教学社区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。
第二条 参与审议中专培养方案和测试的制定与修改,检查培养方案与测试的执行情况。
第三条 检查训练营的开设、课表的安排。
第四条 参与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社区、制定和实施工作。每学期深入教学课堂观摩,对体育教练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督查,对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技能、教学效果、贯彻课堂常规、体育会员课堂表现、体育会员对训练营的反映等方面做出评价,填写督导记录,给出相应评分,并于课后向任课体育教练、教研室、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反馈意见。
第五条 负责期中、期末考场巡视等督查工作。
第六条 负责教案、体能测试试卷、试卷分析的验收工作。
第七条 参加乐球体育、教研室的相关教学会议、教研活动。深入教研室,为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建议。
第八条 依据《乐球体育教学事故认定办法》检查教学中存在的教学事故,并及时上报。
第九条 参与乐球体育体育会员评教组织工作,组织体育会员对任课体育教练高级教练训练营进行问卷调查。
第十条 协教练研室参与新体育教练教学技能指导工作。
第十一条 听取体育教练、体育会员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、社区,为乐球体育提出改进建议。
第十二条 每学期对教学督导工作作出书面总结或调研报告,提出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